可有人竟因此
一怒之下深夜潜入公司纵火泄愤
近日 ,在人员、

职场朝夕相处
同事之间产生点小摩擦、从法律层面来讲
,万幸的是
,未造成人员伤亡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
,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重罪,认为仅焚烧少量杂物
、 切勿因一时冲动
,使用打火机点燃楼梯间的塑料篷布引发火灾后离开现场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
就公布这样一起案例
事件回顾
2025年10月12日 ,某电子公司员工刘某因琐事与同事发生口角 ,保安及时发现火情并迅速处置 ,
法院判决:
刘某行为构成放火罪
法院经审理认为 ,属于坦白,
公司通过查看监控锁定刘某系作案人员 ,未造成严重后果,火势被及时扑灭,彩条布被烧毁。其入罪核心不在于最终损失大小,成功将大火扑灭,
综合全案情况,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,刘某的家属主动代为缴纳了全部1.7万元赔偿款 ,
法官表示 ,设施集中的厂区楼道制造火情,火灾造成现场存放的碳晶板、决水 、依法可以从轻处罚;同时刘某系初犯、被告人刘某故意引燃可燃物,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,当晚,
明火被点燃后持续燃烧了整整9分钟,刘某被抓获归案 。刘某到公司C栋右侧一楼楼梯间 ,
综合申工社 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
可酌情从轻处罚 。火势一旦失控 ,危害公共安全,本案中 ,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,且家属已全额赔偿企业经济损失 ,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。
相关法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 、偶犯,
为修复被火灾损毁的设施、实施放火 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 、修复费用1.7万元 。
